D 1 第 1 天 上海—无锡—上海
早餐:自理 中餐:有 晚餐:自理
温馨的家
无
晨06:30(参考时间)人民广场或汉中路地铁站5号口或大境停车场(10号线豫园站)导游举“玩美旅程”黄底红字导游旗接客人发车(具体地址以导游通知为准),集合乘车前住无锡
游览【蠡园】(已含门票45元人+游船40元/人)(打卡约1小时),蠡园位于无锡市风光秀美的【蠡湖】之滨,是国家重点名胜区"太湖"的主要景点之一。它占地123亩,其中水域面积约五分之二,以水景见长。【蠡湖】,原名漆湖、五里湖,相传春秋时越国大夫范蠡偕美人西施泛舟于此,湖因人而得名,园因湖而得名。又以范蠡西施为题,布置了"吴越争霸、西施浣纱、小榭沉鱼、范蠡制陶"等小景。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江苏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蠡园三面环水,远眺翠嶂连绵,近闻长浪拍岸;南堤春晓,桃红柳绿;枕水长廊,步移景换;假山耸翠,曲折盘旋;亭台楼阁,层波叠影。当代大文豪郭沫若咏有佳句:"欲识蠡园趣,崖头问少年"。而且蠡园假山就水而叠,因水而活,尽显山水交融之"假山真水"的无限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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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两个购物店,【丝绸厂】【乳胶馆】【珍珠博览】【灵芝馆】【螺旋藻体验】【瑞年健康】【驼奶中心】【锅具竹炭馆】【日化洗护】(九选二) 每店约90分钟左右
购物信息/名称 | 所在地 | 参观时间 | 购物内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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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胶馆 | 江苏 | 1.5小时 | 全程两个购物店,【丝绸厂】【乳胶馆】【珍珠博览】【灵芝馆】【螺旋藻体验】【瑞年健康】【驼奶中心】【锅具竹炭馆】【日化洗护】(九选二) 每店约90分钟左右 | |
瑞年健康 | 江苏 | 1.5小时 | 全程两个购物店,【丝绸厂】【乳胶馆】【珍珠博览】【灵芝馆】【螺旋藻体验】【瑞年健康】【驼奶中心】【锅具竹炭馆】【日化洗护】(九选二) 每店约90分钟左右 | |
日化洗护 | 江苏 | 1.5小时 | 全程两个购物店,【丝绸厂】【乳胶馆】【珍珠博览】【灵芝馆】【螺旋藻体验】【瑞年健康】【驼奶中心】【锅具竹炭馆】【日化洗护】(九选二) 每店约90分钟左右 | |
珍珠博览 | 江苏 | 1.5小时 | 全程两个购物店,【丝绸厂】【乳胶馆】【珍珠博览】【灵芝馆】【螺旋藻体验】【瑞年健康】【驼奶中心】【锅具竹炭馆】【日化洗护】(九选二) 每店约90分钟左右 | |
灵芝馆 | 江苏 | 1.5小时 | 全程两个购物店,【丝绸厂】【乳胶馆】【珍珠博览】【灵芝馆】【螺旋藻体验】【瑞年健康】【驼奶中心】【锅具竹炭馆】【日化洗护】(九选二) 每店约90分钟左右 | |
丝绸厂 | 江苏 | 1.5小时 | 全程两个购物店,【丝绸厂】【乳胶馆】【珍珠博览】【灵芝馆】【螺旋藻体验】【瑞年健康】【驼奶中心】【锅具竹炭馆】【日化洗护】(九选二) 每店约90分钟左右 | |
驼奶中心 | 江苏 | 1.5小时 | 全程两个购物店,【丝绸厂】【乳胶馆】【珍珠博览】【灵芝馆】【螺旋藻体验】【瑞年健康】【驼奶中心】【锅具竹炭馆】【日化洗护】(九选二) 每店约90分钟左右 | |
驼奶中心 | 江苏 | 1.5小时 | 全程两个购物店,【丝绸厂】【乳胶馆】【珍珠博览】【灵芝馆】【螺旋藻体验】【瑞年健康】【驼奶中心】【锅具竹炭馆】【日化洗护】(九选二) 每店约90分钟左右 | |
螺旋藻体验 | 江苏 | 1.5小时 | 全程两个购物店,【丝绸厂】【乳胶馆】【珍珠博览】【灵芝馆】【螺旋藻体验】【瑞年健康】【驼奶中心】【锅具竹炭馆】【日化洗护】(九选二) 每店约90分钟左右 |
★导游举“玩美旅程”旗子迎接,请游客持旅游合同上车
★为了您的安全,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请保持通讯畅通,出游前18:00点左右(节假日期间顺延),工作人员会短信通知或联系游客确认上车时间及地点等事宜。根据旅委通知:报名时请提供游客真实姓名与游客真实证件号码。
★此线路为散客拼团,迟到10分钟以上或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车位费及定房损失费由游客承担。
★如遇天气原因,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
★由于产品报价中所含景点门票按旅行社折扣价核算,除免票条款,游客不再享受景点门票其他优惠政策。持相关证件(老年证、学生证、军人证、残疾证)产生的优惠,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差价由导游现退。
★行程中赠送的游览或娱乐项目,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未安排,不退赔费用。
★单房差:报价是按照2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如出现单男或单女情况,本公司将于出发前通知是否可以拼房或加床并支付附加费,如未能拼房,就需支付单人房附加费,享用单人房间。
★本线路在车辆不满座的情况下,会与其他同类的线路拼车,拼车不影响旅游质量;车型根据报名人数决定,保证每人一正座;在不变动景点与住宿条件的情况下,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作适当调整。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游客转让:出行前,在符合办理团队签证或签注期限或其他条件许可情况下,旅游者可以向组团社书面提出将其自身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并且由第三人与组团社重新签订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或第三人承担,减少的费用由组团社退还旅游者
旅游者如系60岁以上(含60岁)人员出游的,本人需充分考虑自身健康状况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谨慎出游,建议要有亲友陪同出游,如因旅游者自身身体原因引发疾病或其他损害由旅游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陪同参团
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