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1 第 1 天 上海-郑州-壶关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宿:壶关,参考:壶关大河宾馆等
9C6583 /(11:50-13:55) 上海浦东T2-郑州新郑T2
上海浦东机场乘坐飞机出发赴郑州,导游接团后赴壶关,后入住酒店休息
参考航班:9C6583 /(11:50-13:55) 上海浦东T2-郑州新郑T2
D 2 第 2 天 太行山大峡谷-林州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团餐
宿:林州,参考:林州宾馆等
无
早餐后游览被誉为“太行第一雄峡,北方第一水峡”的【八泉峡】。【八泉峡】具有大起大落,大开大合的独特形貌,山内奇峰秀石林立、泉源溪流众多、峡谷深涧幽深奇险。漫步在溪水栈道之上,会让人想起那首舒缓优美的旋律,“蒹葭苍苍,白鹭茫茫,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我愿逆流而上,找寻她的踪影......”沿扶梯步行上山,望天如线的峡缝,群泉汇聚的飞瀑,或明或暗的洞穴,构成了它非同一般的景致,集雄、险、奇、秀、幽于一身,可谓峡谷风光的典型。游客还可自费乘坐世界之最的【观光电梯】,1分钟抵达高208米的玻璃质地的【空中之城】,有惊无险的空中体验;俯览经年不息的河流,重叠整齐的梯田,蜿蜒雄险的悬崖,千奇百怪的峰岩,也可沿扶梯步行下山,拔群的是其造型山石景观,如【象鼻山】,和与其相对应的“熹山宝塔”,“唱晓雄鸡”;以及“啸天神驹”,“守望雄鹰”,“十二生肖大聚会”等等。晚餐后入住酒店。
D 3 第 3 天 林州-太行大峡谷-万仙山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团餐
宿:万仙山,参考:万仙山庄等
早餐后游览国家地质公园——【太行大峡谷】(游览时间约4小时),游览景观奇特的谷中之谷---【桃花谷】(约2小时),游览谷中有黄龙潭、飞龙峡、丫字瀑、二龙戏珠瀑、九连瀑等景点,游览【太行天路】(约1.5小时),凌驾【太行天路】,俯视太行山系,纵览峡谷奇观;后俯瞰【王相岩】(商代国国王武丁和奴隶出身的宰相傅说都曾在此居住生活),晚餐后入住景区农家乐。
D 4 第 4 天 万仙山-焦作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团餐
宿:焦作,参考:焦作新开元等
无
早餐后,游览【郭亮【万仙山】景区】(游览约4小时),该景区由中华影视村——【郭亮村】、清幽山乡——【南坪】、人间仙境。被誉为“太行明珠”、“华夏奇观”。 先后有《清凉寺钟声》、《走出地平线》、《倒霉大叔的婚事》、《战争角落》、《举起手来》、《天高地厚》等40 多部影视片在中华影视村—郭亮拍摄。参观主要景点有红岩绝壁大峡谷、影视村、绝壁长廊、天池等,晚餐后入住酒店。
D 5 第 5 天 焦作-峰林峡-郑州-上海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团餐 晚餐:敬请自理
无
9C6584/(14:55-16:55) 郑州新郑T2-上海浦东T2
早餐后参观太行明珠【峰林峡】,景区内河流、湖泊深秀,高山、峡谷险峻,悬崖、溶洞遍布,奇峰、怪石林立。主要景点有小孤山、天然毛主席像、大坝、老君滩、葫芦岛、天王岩、睡美人、三潭映月等,可谓"群英荟萃"。后赴郑州乘坐飞机返程,结束愉快河南之旅
参考航班:9C6584/(14:55-16:55) 郑州新郑T2-上海浦东T2
八泉峡景交+索道+游船+扶梯180元/人(必乘)
万仙山往返交通50元/人(必乘)
峰林峡景区交通+游船45元/人+缆车140/人(必乘)
太行大峡谷景区交通60元/人
商店名称 | 所在地 | 大约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其他 |
---|---|---|---|---|
太行大峡谷景区交通 | 60元/人 | 必乘,自理 | ||
峰林峡景区交通+游船+缆车 | 140元/人 | 必乘,自理 | ||
八泉峡景交+索道+游船+扶梯 | 180元/人 | 必乘,自理 | ||
万仙山往返交通 | 50元/人 | 必乘,自理 |
1799元/人(60周岁以下加200元/人,非上海游客60岁以下加300元/人),儿童同成人
温馨提示: 1、本产品大交通为特价切位机票,若去程机票未使用,返程机票则是无法使用的。取消机票损失800元,出发前6天内取消,除了机票全额损失外,请补地接车位费损失300元/人。法院限制的失信人如隐瞒实情,造成机票无法出票,损失机票包位费800元+地接车位费损失300元,所有责任自负。
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告知: 1、旅游者有义务在行前如实告知旅行社本人健康状况,符合出行条件,持有双绿码。如隐瞒或谎报健康及疫情,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发生的自身损失和对旅行社及其他游客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 2、出发后如因疫情发生行程调整变更不属于投诉赔偿范畴,费用按实际多退少补。 3、如遇突发性目的地核酸检测、隔离、滞留,所产生的相关交通、食宿、检测费用等均由游客承担。
1)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告知: 1、旅游者有义务在行前如实告知旅行社本人健康状况,符合出行条件,持有双绿码。如隐瞒或谎报健康及疫情,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发生的自身损失和对旅行社及其他游客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 2、出发后如因疫情发生行程调整变更不属于投诉赔偿范畴,费用按实际多退少补。 3、如遇突发性目的地核酸检测、隔离、滞留,所产生的相关交通、食宿、检测费用等均由游客承担。
温馨提示: 1、本产品大交通为特价切位机票,若去程机票未使用,返程机票则是无法使用的。取消机票损失800元/人,出发前6天内取消,除了机票全额损失外,请补地接车位费损失300元/人。法院限制的失信人如隐瞒实情,造成机票无法出票,损失机票包位费800元+地接车位费损失300元,所有责任自负。
1、出于火车、飞机保险的原因,请报名时提供准确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如有错误,造成的损失我社不予承担
2、因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等)影响行程,我社可做行程上的调整,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
3、行程内赠送的景点和餐,视行程时间安排,如无法安排不退费。
4、在游览中因个人因素未用餐、未进景点、临时取消用房等,一律不予退还或减免费用
5、团友投诉以在当地填写的《旅客质量意见表》为准,请各位旅客认真填写,如实填写。
6、【65岁及以上签订免责书,子女签字,70-75岁必须有家属陪同,并且出示3甲医院证明,75岁以上恕不接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
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
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
游者予以赔偿。 其他违约责任参考旅游法或所签署的旅游合同中所列明的违约责任承
担。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旅行社按《旅游法》第六十六条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当上述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65岁及以上签订免责书,子女签字,70-75岁必须有家属陪同,并且出示3甲医院证明,75岁以上恕不接待。
未成年人出行至少有一位成年人陪同。
因行程较长,不建议孕妇参团。